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4 15: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科类

录取批次

录取院校代码

重庆(文史、理工)

高职(专科)一阶段

5040

重庆(艺术、文化艺术)

艺高职高专(美术)

5040

重庆对口高职

高职(专科)二阶段

5040

四川

专科二批

5068

贵州

高职(专科)批

0164

云南

专科一批A类

5035

新疆

高职(专科)二批

3939

甘肃

专科(高职)批

1389

黑龙江

高职(专科)批

4696

吉林

普通专科批A段

5023

内蒙古

高职高专批

F63

河南

高职高专二批

8228

安徽

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4966

海南

专科(高职)批

1024

山西

专科批

2252

湖北

高职高专二

9571

广西

高职高专普通批

 

注:以上信息请以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