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4 14:5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对象及录取批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职学校、艺术学校毕业生,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第二阶段。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报读我院的考生按重庆市相关加分政策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统一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考生。

2、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限英语语种,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3、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驾驶方向)和轨道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缺、精神疾病、心脏病、高血压、肝病及传染病等。双眼裸视E表1.0以上(只限于驾驶方向),男生身高1.70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6、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7、尊重考生的志愿,若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满额时,则考虑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