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招生总数3600名,全部为高职计划,在各省的录取批次请查看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我院执行国家和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我院执行国家和各省的相关政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他专业往届生与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录取过程中一视同仁,没有差别。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学院投档比例在1:1.2以内。
3. 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各级志愿考生之间采用“志愿优先”方式进行专业预投。
4. 同级志愿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扣除相应级差分数,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