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7-05 15: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具体内容请查询官方网站。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招生体检合格、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