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4 08: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专科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进校后可在充分了解专业的情况下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第一学期期末)重新选择和调整专业,学院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其它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学院投档比例在11.2以内,执行生源省(市、区)加分政策。

3、       对高考成绩达到有关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志愿优先录取(即顺序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       所有进档考生按成绩排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以此为专业安排的依据。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可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高考成绩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6、       我校对录取考生均无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限制,新生进校后外语按英语语种教学。

7、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

8、       我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