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对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往届生只要参加当年的全国高考就有资格报考我院
新生进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在同科类的专业范围内可免费调整一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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