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9 19: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是属于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高校,录取在普通高考招生专科第二批进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办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

加分政策

我院严格按照《四川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的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往届生只要参加当年的全国高考就有资格报考我院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按志愿录取的新生,我院一般不予转专业。对于个别有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新生,应在报到入学时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