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当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章程
无
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按照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无特殊要求。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2003级起,我校本科生可以于标准学制(以下学年、学期均以标准学制计算)的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申请转专业,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第二学期可以申请在全校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第四学期只能申请在相同学科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