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遵守招生考试制定的录取制度;
2、相关科目成绩无要求,不需专业加试;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调整其他志愿(含服从志愿)无分数级差要求,可适当降分录取;
4、录取考生的专业入学后在同科类内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5、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为提前批次录取(类别为艺术类),其它专业为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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