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3 11: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专业安排在艺术类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批次,非艺术类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在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贵州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贵州省统一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在贵州省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加分政策

按各计划省份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计划省份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录取到我校的新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在原专业学习的,在我校读完一个学期后可申请转专业。但特殊类型招生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