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07 23:12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请参看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报登载信息。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考生没有录取限制,与应届考生视为相同考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