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1:4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录取考生时,考生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出台的加分政策为标准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我院今年继续面向边疆少数民族招收预科班,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

一.招生计划
    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2008年的招生计划为:文理兼招,计划数为200人。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0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边疆地区汉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

三.录取标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的提档分数线。

四.录取程序
    参加我院所在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我院相应专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计划顺序投档,对拟录的预科生会及时征求考生本人意见。

五.录取通知书
    我院将拟录取的生名单报省招办核准、学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预科班已录取考生持预科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学校到校报到。

六.档案
    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预科生所在地招办直接寄送到我校。预科学习期间学生档案由我院负责管理,直到毕业。

七.预科教学的管理
    (一)预科培养。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先集中进行1年的学习,重点教授汉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和英语五门主要基础课和其它有关课程。
    (二)预科管理。按照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预科结业考核。预科学生结业考核和结业证由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组织和印发。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我院寄发我院相关专业专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四)培养专业。预科班学生预科结业合格后,由学院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合学生本人的志愿和学生德、智、体情况确定具体培养专业。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预科收费标准的有关要求:
    (一)预科期间:学制一年,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6人间),1200元/学年(4人间)。注:每学年含上、下两个学期。
    (二)专科阶段:按照我院专科阶段各相关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报到入学后,如对所学专业不满意,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我院学籍管理科对所学专业进行调整。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