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0: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方式及毕业文凭:

1、艺术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英语为非艺术类专业,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3、完成专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本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有意就读本科者,须参加云南省普通类“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被本科院校录取并完成学业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加分政策

录取加分投档政策执行各省招办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符合条件者,可根据学生愿望允许调整专业,不加收任何费用。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