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09:21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采取按报考志愿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数进行录取,依此类推。

二、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四、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五、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七、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