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08 16: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食品质量与安全、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和其它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4)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辽宁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加分政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