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6 11:4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我院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