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6 16:3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二条 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三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四条 外语语种: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五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六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