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7: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4)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专业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宜报考专业”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而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九、 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同样原则考虑其第三志愿,依此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调档比例按上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4)我院艺术类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使用陕西省美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各省规定,凡加分投档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我校将首先以考生所报专业相关学科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艺术类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使用陕西省美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后,如果对录取专业不满意,按照学院有关转专业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