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有综合评价、普通高考、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种招生方式。所有录取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奖助学金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报名要求:申请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
二、招生对象:应届生、往届生、三校生、社会青年、同等学力者均可参加。
三、测试方式:申请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学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申请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申请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成绩合格,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招生。
四、报考时间: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并根据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预录取新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16年4月18日前到校报到注册。省招办和学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五、按照学院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选择。
六、详细报考细则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
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一、报名要求:考生必须已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
二、招生对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
三、学院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陕西省录取政策。
四、录取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选择。
普通高考招生
一、报名要求: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区)录取政策规定。
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
四、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课的考试分类以各生源省(区)的具体规定为准。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生源省(区)有要求的执行生源省(区)相关政策。
五、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无单科限制或加试。
六、各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录取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选择。
九、详细报考细则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