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8 10: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方向)统考(联考)成绩,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在辽宁省我校本科二批美术类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专业无外语小分要求。

加分政策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分加政策性加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