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8 17:4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对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民语言和双语考生参照汉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参照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录取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