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30 10: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属高职高专类院校,录取批次多安排在高职高专批,具体录取批次见各省市招生考试杂志。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层次为专科,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男女比例不限,不限制应制外语语种。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以考分(部分专业结合单科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方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以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招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按规定录取后一很不换录、不退档。

    7、艺术、体育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体育教育)考生,学校承认其省联考成绩。其他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

    8、对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生;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生;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规定的考生,学校将退回档案。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考生,学校承认其联考成绩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