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7 08:4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xml:namespace>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考生成绩不能低于所在省最低分数控制线。

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在一、二专业志愿间,二、三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xml:namespace>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由高到低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加分政策

已投档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已投档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另外,北华大学继续实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2011年招生计划总计70人,其中文史类35人,理工类35人;吉林省计划60人、新疆计划10人。其生源限定为吉林省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在吉林省教育学院集中进行1年预科阶段的学习,重点教授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和其它有关课程。学生预科结业合格后,由北华大学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合学生德、智、体情况确定具体培养专业。

预科学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吉林省教育学院预科生学费标准收取;预科学生转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生录取当年北华大学相关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不

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