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1: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高考志愿填报

1、考生在填报本科志愿时,必须持有我院招生办公室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2、我院属于国家31所自主招生院校,考生要了解我院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将我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一致。

省份

所在批次

省份

所在批次

省份

所在批次

吉林

艺术类提前批

黑龙江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辽宁

艺术类一批本科

内蒙古

本科提前A

山东

本科提前批

山西

提前艺术类本科

河南

提前批艺术类本科A段

河北

本科提前A

湖南

本科提前批

湖北

艺术本科(一)

广东

第一批本科

广西

本科提前批

海南

本科提前批

云南

提前本科批

安徽

校考艺术类一批

江西

提前本科(一)

浙江

艺术第一批

陕西

提前批本科

贵州

提前批本科

四川

艺体本科批

福建

艺术单独提前批

江苏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北京

提前批

天津

艺术本科一批

3、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除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现代器乐、戏曲音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其他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4、我院不受各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分限制,按我院公布的录取原则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线。

5、考生填报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时,按照文史类考生填报志愿要求进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

二、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不含美术教育)、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应用策划)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按影视编导要求进行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达到投档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采编播)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不含制作与创作)、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配音艺术)和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绘画、中国画、雕塑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不含媒体应用策划)、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和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导/服装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戏曲音乐)专业按民族乐器要求进行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达到投档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和表演(京剧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9、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通过我院各专业校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0、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在第二批A段录取。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1、在我院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

12、各专业的外语成绩,根据当年高考的具体情况,要作适当要求。

13、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14、美术类、设计类、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戏曲音乐)、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生源。其他专业遵循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生源。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课成绩*300/第二批普通本科线*权重+专业课成绩*权重

                 文化分=文化课成绩/第二批普通本科线


加分政策

吉林艺术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吉林艺术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吉林艺术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由于吉林艺术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专业性较强,无特殊情况,考生入学后不准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