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7 13:5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普通本科二批
艺术本科提前批
专科(高职)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综合分数[(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如综合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者。专业考试成绩在所在省考生中特别优秀的,优先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在我校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的,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区)重点本科(一本)分数线10分及以上者,新生报到开始的三天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选择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