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0: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为专科提前批

文史类为专科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规则:

1、音乐类、美术类、主持与播音、编导类考生须参加河北省相关专业联合测试。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2、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主持与播音、编导类及其它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我院影视表演专业需参加河北传媒学院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模特与礼仪专业需参加河北科技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省艺术类专科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文史类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共关系专业只招女生,身高在163cm()以上;

6、对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执行河北省相关政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