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4:2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要求,设置专业批次,原则上本科专业为本科二批次录取,如有特殊情况请参考当年度省级招生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不招收艺术类考生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各地市招办的加分政策投档,专业分配按照实际分数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执行各地市招办的加分政策投档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没有单独的录取办法。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办法一致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第一学年(两个学期)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总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以内,并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相关细则的学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