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3 15: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招收的地方青年学生分为两类:一是军人学员,二是非军人学员(即人防学员)。军人学员提前单独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地方院校的录取。人防学员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学员入校后不参军,毕业后面向人防系统就业,其录取批次由各省份招生办公室确定,并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上公布,一般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无。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招生工作一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军队的招生政策规定,全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录取程序规范,坚持从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