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8: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严格按照各省市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置录取批次,目前,普通类招生计划仅在黑龙江省为三批次,其他省份均为二批次及以上。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文化课均相同时,依据理工、文史考生类别分别按数学、外语、综合或语文、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承认各省市主管部门公布和各项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参照各省市教育厅文件相关措施。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