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6: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各省份有所区别,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余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由我校设点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其他均使用其所在省统考成绩,山东省、吉林省音乐类专业未设省统考,我校又未设校考,可参考其他同类院校的校考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我校使用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文化课总分相同,按照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加分政策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没有其他任何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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