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09: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对总分在本批资格线以上、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原则上以2010年5月18日前的电子档案为准),给予投档线上文化成绩加5分后排序录取。
凡具有文艺特长和体育特长(近三年省市级以上竞赛得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