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8 16:4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南京邮电大学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为准。

依据“分数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总分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参考我校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加分政策

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录取政策,我校不作附加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