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21:4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和专业成绩再相同,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对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