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5 11: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江苏省艺术类提前批次(本一)、普通本科第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本一)。

河南省文理科本科第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过省控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遵照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遵照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的相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遵照各省招办的相关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一年后,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其它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

2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3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普通类进档考生(除浙江、上海)按照专业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并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按照文理科目要求分别计算各专业录取分。

5、浙江省进档考生按照浙江省录取政策执行;上海市进档考生按照上海市录取政策(含同分排序办法)执行,每个专业组中按照专业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

6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下同)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7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等级级差加分办法如下: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6分、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8、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或中芬合作办学项目,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C及以上、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录取规则详见《南京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章程》。

9、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配电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性别比例不受限制;建筑学、电气类、艺术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其他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10、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