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5 10:2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报考丽水学院考生基本要求?xml:namespace>

1. 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生源省第二批艺术类投档线;

2. 考生参加过丽水学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校考,且校考成绩达到合格线。

二、美术类录取综合分计分原则

1.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综合分=校考专业分(百分制)×?xml:namespace>×70%+高考文化成绩×30%

3. 综合分相同的按专业分排序;专业分还是相同,再按文化分排序;文化分还是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音乐类录取综合分计分原则

1.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 校考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排序;文化分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报考少数民族班的优惠政策

         

为提高我浙江省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水平,我校2017年继续举办少数民族班。其中本科有22个专业可以报考,高职有6个专业可以报考。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可以享受最低降至普通类第三段线的优惠政策。此外,体育专业招收少数民族考生8名(省内4名省外4名),如果生源不足,可享受文化分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招生情况见省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计划。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进我校后,只要教学条件允许,考生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