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我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奖获证者,按《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执行,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考生。
考生有较大比例转专业和修读双专业。
我校为了让考生在专业方面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也是为了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为在校生设置了转专业和选择双专业双学位的机会。
成绩排名就读专业前茅的学生均有机会申请转专业。双专业是在大二第二学期设置的,学生只要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达到第二专业开班条件的专业均可以修读第二专业。
我们相信,只要学生能够努力,在校期间可以学到很多有用的经、管、文、法、理、工等方面的知识,为您毕业后从事满意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