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7: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批次
安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艺术第一批
艺术第二批
文理科本科一批
北京本科一批
福建本一批
甘肃本科提前批非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
本科一批普通文理
广东第一批本科
广西本科第一批
贵州第一批本科
海南本科A批
河北本科提前批A
本科一批
河南国家专项计划批
本科一批
黑龙江提前批本科
艺术类本科一批
一批本科(A)
一批本科(A)中俄合作办学
一批本科(B)地方专项
一批本科(B)民族预科
湖北本科第一批
湖南贫困地区计划本科批
本科提前批
本科一批
吉林第一批(A段)
第一批(B段)
江苏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
江西第一批本科
辽宁艺术类本科一批
普通类本科一批
内蒙古本科提前A
本科一批
宁夏专项计划本科
一批本科
青海提前本科
第一批本科
山东本科提前批
本科普通批
山西本一批A
陕西提前批本科
本科一批
上海本科普通批
四川本科一批
天津本科一批
新疆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一批
本科一批次
云南国家专项批
一本
浙江普通类
重庆贫困专项本科
本科第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择优录取;如术科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器乐按小项分别排序录取);如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并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相关细则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