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7-15 09:25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考生按《合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一个学期后可申请调整专业,按照《合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文件执行。

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