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类考生按《合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入学一个学期后可申请调整专业,按照《合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院行政〔2017〕204号)文件执行。
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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