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8 22:0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批次安排

  艺术类:提前批。

     理工类、文史类:本科第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2011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11年东华大学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11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

1)我校认可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保送生等的优惠政策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执行。

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4)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政策

  除艺术类专业和中外合作专业外,本科生在完成一年级学业后,可通过以下途径重新选择专业(专业大类):

    1、优秀生免考转专业(专业大类):8%的优秀学生具有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专业大类)的资格。

    2、特长生测试转专业(专业大类):在某专业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突出成绩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测试,测试合格者具有转专业(专业大类)的资格。

    3、普通生考试转专业(专业大类):3%的学生通过转专业考试合格后,具有转专业(专业大类)的资格。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