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7 17:3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山东省内本科录取: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以文化课总分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

    表演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校要求,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择优录取。

山东省内专科录取:

    艺术设计(应用·艺术文)、艺术设计(环艺·艺术文)、装潢艺术设计(艺术文)专业:须取得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时,在投档线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多媒体技术(艺术文)、影视多媒体技术(妆扮·中外合作办学·艺术文)、艺术设计(环艺·艺术理)专业:艺术类考生即可报考,按文化课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外本科录取: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史论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

山东省外专科录取: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山东省内考生: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史论类、理科类、表演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可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

山东省外考生:

    1、校考专业成绩前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可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

    2、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上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我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规定,新生入校一年以后可以参加转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