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1: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艺术类和国防生计划在提前批次录取,普招计划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南    京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

专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文化考试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7:3)折合成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具体请浏览如下网页:http://bkzs.nju.edu.cn/article/3/2009/6/03154954.html

 

加分政策

符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但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经教育部备案的有关省(市、自治区)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南京大学认可并执行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并在高考录取中参与专业志愿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所有考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我校出台了允许学生一年后转专业的政策。一年级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只要是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良好以上且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的学生,可以在第二学期末提出申请,然后经相关院(系)、部门审核(考试或考核)。通过者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