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7: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

2、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3、本科一批(河南省、吉林省、福建省);

4、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4、本科二批(面向全国);

5、专升本批(河南省);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报考我校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请咨询我校教务处或查询我校教育在线网站

其它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