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2 15:3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书法学(使用书法省统一考试成绩)、美术学、摄影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摄影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综合类: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100×60%+文化成绩÷文化×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声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表演(民族歌剧方向)专业,在视唱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75%),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

3)器乐类: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专业,在视唱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75%),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钢琴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90,其他器乐种类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专业只招钢琴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主科器乐考生,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100×60%+文化成绩÷文化×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乐理、听音记谱和视唱三门成绩之和不低于56分(满分70分)。

4)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在视唱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

5)表演(对口生戏曲方向)专业使用河南省对口音乐类统考成绩,只招收主科为戏曲的考生,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100×50%+文化成绩÷文化×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5.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采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不予录取。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