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6 15: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以下批次招生:

艺术类、体育类提前批本科(专升本与此批次同时进行)

普通本科二批(含少数民族预科)

专科提前批免费全科师范(小学教育(全科教师))

高职高专普通批(动漫制作技术)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音乐学、美术学、动画、动画(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合作办学)、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