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4 09: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在河南省录取批次有艺术本科批A段、专升本批、艺术专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

具体省份批次安排请考生关注各省招生计划公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3.考生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在所在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4.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排序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6.内蒙古录取规则:美术、音乐类专业采取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按照“排序总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7.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严格加分调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给予加分,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少数民族预科生加分等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均公平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一般应当在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完成学业的,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17】95号),可以在每年的12月份申请调整专业,经学校研究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专业。不同录取批次的学生不能申请互转专业。

其它

1.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2.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3.因我校本科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较高,招生批次、投档单位或者招生代码单列,在此类专业间可以接受专业调剂。在此类专业和普通学费专业在同一批次同一投档单位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4.我校本科护理学专业对男生仅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女生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