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09:5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至110%,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的相关规定执行;非湖南省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且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关要求,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总成绩÷300×50+ 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视各省科类设置情况,分科类不分专业排序。如分数同样情况下,专业成绩高分优先);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专业总成绩÷300×80+ 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加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之和;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加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满分之和。

加分政策

    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规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允许3%成绩优秀的学生不跨科类重新选择专业。

其它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内蒙古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其它省市的考生按院校志愿清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档线10分以上,身体符合专业要求的普通文理科第一次投档进档考生,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第一次投档进档且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除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外,入校后还可享受学费减免的奖励政策:本科一批录取考生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档线15至25分的减免1年学费的50%,成绩超过投档线26至35分的减免1年学费,成绩超过投档线36至50分的减免2年学费,成绩超过投档线50分以上的减免3年学费;本科二批录取考生(国际教育实验班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除外)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档线30至60分的减免1年学费的50%,成绩超过投档线60分以上的减免1年学费。

(4)日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法语语种考生;英语、朝鲜语、俄语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5)所有专业进档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的相关规定执行;非湖南省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且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关要求,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总成绩÷300×50+ 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视各省科类设置情况,分科类不分专业排序,如分数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分优先);音乐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总成绩÷300×80+ 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加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之和;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加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满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