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0: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有艺术类专业计划的省份(湖南省除外)一般在提前批录取;

    其它普通类的本科录取在所在省的本科第二批(或一般本科批)录取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独立学院)在所在省的本科第三批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安排在湖南省的专科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其它省考生必须是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至少一个学期后才允许转专业,相关规定请咨询教务处0731-88689004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