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6 17:0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在各招生省份都安排在第一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

    广东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省文化总分投档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当考生排序术科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总分、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其次,在省术科投档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当考生排序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术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其他省(区)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区)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总分、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各省份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汕大发[200567号)第二十七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和意愿,在本校范围内,从原来专业申请转到另一个专业学习,申请转专业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时间,限于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
2、每学期第五周之前,各专业根据办学条件,公布接收外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以及对转入学生的具体要求。
3、希望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汕头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其专业所在系系主任和所在学院院长签署同意意见后,连同经学院审核的成绩单一起,在第十周之前,送达拟转入专业所在的系。
4、经转入专业所在系的系主任审核同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参加转入专业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转入专业所在系系主任和所在学院院长在《汕头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中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后,由转入学院在第十二周之前,将《申请表》送至教务处。
5、教务处对学生转专业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的名单一周,并在第十五周之前,发文公布学生转专业的决定。被允许转专业的学生,自下一学期开始,在新专业学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