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5: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外省录取批次:
    我校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一般在提前第二批A线录取,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在第二批A线录取。

广东录取批次:

    我校在广东的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和音乐类本科在第二批A线录取,专科类在第三批A线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1.学校单独考试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的,按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

分析解读: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省划定的分数线并且取得我校单考合格证,如山西某考生文化分400分,并取得我校美术术科单考合格证,术科分为168分,那么该生的综合分计算如下:

综合分=400/750 *100*30%+168/200*100*70%(假设文化总分为750,我校美术术科总分为200分)

2.学校单独考试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本校合格证的,按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

分析解读: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省划定的分数线并且取得我校单考合格证,如广东某考生文化分400分,并取得我校音乐术科单考合格证,术科分为86分,那么该生的综合分计算如下:

综合分=400/750*100*20%+86*80%

(广东文化总分为750分,我校音乐术科总分为100分)

 

3.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出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出现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分高分考生。公式如下: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

分析解读:考生文化分和统考术科分都达到生源省划定的分数线,如广东某考生文化分400分,统考术科分230分,那么该生的综合分计算如下:

综合分=400*30%+230*70%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线上考生。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