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09: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10年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招生总计划共6000人,其中广东省5502人(文科2728人,理科2577人,艺术类197人),在第二批本科A线录取,学校代码为10592。其他省份具体见该省的招生专业目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广东省外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美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东省内美术类专业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应专业出档规则,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专业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以上二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